欠款诉讼时效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延长时效的措施: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2、与债务人对账。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
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6、保留证据。
7、每次讨债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8、提起诉讼。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