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
(1)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
(2)一般目的的公益信托、特定目的的公益信托。
(3)单一公益信托、集合公益信托。
(4)管理型公益信托、资助型公益信托。
【法律依据】
《信托法》第六十条,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