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经营期限我国法律没有作限制,如果需要延长,必须在期限届满前180天前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延长的申请书,由审批机关在30天内决定是否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年限,与经批准的该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