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见人员的身份不同,手续不同:
1.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2.会见人是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是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