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列问题:
1.没有写进合同的承诺都是空的,很难兑现。
2.看房选房应该是一个谨慎而细致的过程,在没有把问题和事情了解清楚前,不要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更不要支付任何款项。
3.清楚所购买项目的优劣势,特别是对待不利因素,应当理性看待,毕竟每一个楼盘都有不足之处。
4.样板间是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而特意量身定做的,和实际收到的房子肯定区别很大,购房者千万不要盲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