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轻微伤一般误工补偿期限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