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失职罪立案标准: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