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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2-08-18 11:49 标签: 构成 执行裁定失职罪 要件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春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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