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罚金的规定是如何的

刑事辩护 2020-08-15 17:26 标签: 刑事 罚金 规定

关于罚金《刑法》有如下规定:

1.第34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第52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3.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