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调换后需要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并重新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在此之前,需终止或解除房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原买卖合同及原贷款合同,房主已交纳的利息应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