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属于共有财产,要根据根据得到使用权的者时间是否为婚姻存续期间来判断。首先,要明确土地只属于国家所有。农村按每人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婚姻存续阶段,共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所得或者集成所得都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