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监护职责履行后该如何变更监护权

婚姻家庭 2020-08-23 11:24 标签: 监护 职责 履行 变更 监护权

监护职责履行后可以通过协议或指定的方式变更监护权。

《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