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因母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不可以做债务追偿,追索抚养费用的权利主体应为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起诉,母亲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不履行义务时,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