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通过各种不正当非法的手段,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商业秘密进行获取。
二、对于通过非法手段所获得的商业秘密进行向公众披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