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

公司法务 2020-08-19 13:44 标签: 申请 营业 登记 具备 条件

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