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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

婚姻家庭 2020-08-23 14:01 标签: 一方 无房 居住 可否 要求 暂住 房屋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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