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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可代位继承遗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8-23 14:01 标签: 继承人 丧失 继承权 子女 代位 继承 遗产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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