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
2、立案后又作行政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等降格处理的;
3、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