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与除名、辞退的区别如下:
1.作为惩戒方式,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2.作为惩戒方式,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