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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仅有一套共有房屋的,法官一般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8-02 16:10 标签: 离婚 共有 房屋 法官 处理

仅有套共有房屋,双方经济状况良好,能解决居住问题的,判决一方得房、一方得经济补偿。
仅有一套共有房屋,而双方均无力补偿对方,又难以分开居住,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可不判决离婚。
如双方经济状况不佳,且感情破裂、确无共同生活可能的,可判决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并确认各自份额,但可明确由一方使用,使用方须支付使用费,以解决对方的居住问题。使用权的房屋也参照此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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