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制约因素:
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对生产性活动投资的引致能力不足。
二、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度低,未能形成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平台。
对策:
一、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二、加强人力;
三、资本的开发和引进;
四、调整引进外资结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