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主要规定在《继承法》中,《继承法》第36条规定:
1.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采取的是区别制的继承制度,即将被继承人的遗产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