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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

法律顾问 2020-08-27 10:08 标签: 有权 罢免 人员

根据《宪法》第6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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