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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了假的项链未遂怎么处罚

刑事辩护 2020-08-15 22:32 标签: 抢夺 项链 未遂 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在数额上的要求是五百元。因此,抢夺的假项链的价值若在五百元及以上的,则犯罪嫌疑人构成抢夺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抢夺的假项链的价值不到五百元的,则不构成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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