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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刑事辩护 2020-08-15 22:32 标签: 简析 侵犯 商业秘密罪 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19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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