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终止特许经营资格的情况:
(1)乙方或加盟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加盟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展清算程序;
(3)乙方财产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