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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中夫妻财产离婚如何处理,独资企业的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8-23 18:03 标签: 合伙 企业 夫妻 财产 离婚 处理 独资企业

一、合伙企业中夫妻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二、独资企业的夫妻财产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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