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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5 23:40 标签: 公安局 逮捕 程序

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如下:

1、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讯问;

4、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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