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如下:
1、书面证据:比如过错方书写的保证书;
2、电子证据:双方的短信、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录音等;
3、视频证据: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