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刑事罚金:
一、自动缴纳;
二、强制缴纳;
三、随时缴纳;
四、减免缴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