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返还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双方只是出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如果结不成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例如一办理好结婚手续就出国了直到离婚才回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则可以要求返还;
3.需要给付的彩礼金额很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结婚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彩礼导致债台高筑,此时离婚了也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