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4.收取公正费用。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进行分类登记。
6.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