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折旧费的计算:交通事故折旧赔偿要求比较严格,对方必须有鉴定部门对车辆的鉴定证明;
折旧费用的赔偿需考虑多重因素,包括受损车辆的原价值、受损车辆的使用年限、受损车辆事故后的实际性能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