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如何处罚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销售伪劣防护产品的行为

其他 2020-08-26 10:05 标签: 处罚 预防 冠状病毒 疫情 销售 防护 产品 行为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