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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第三者应负责任

婚姻家庭 2020-08-23 21:07 标签: 离婚 赔偿 第三者 应负 责任

第三者不承担离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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