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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离婚时是否为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0-08-23 21:07 标签: 土地 征收 补偿 离婚 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对于农民来说,其重要性相当于与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对于身体受到伤害一方的重要性,理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处理。不能作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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