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一般是不能够进行经营活动的,尤其是大型公众聚集的活动。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应当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