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疫情影响企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处理措施包括首先要评估下游企业的资信和未来履约能力的改善,如果是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的企业,可以接受延期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承兑付款等形式。如果是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企业且账款难以收回,旧账可以采取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提供担保等形式处理,新业务需要现款现货。
【法律依据】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七条,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 质权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关于质权人办理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