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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法律顾问 2022-08-11 16:39 标签: 疫情防控常态化 措施

 1.企业要履行好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防控预案和防护物资储备。  2.风险报备。企业必须全面掌握外出返回企业员工外出史,问询其有无疫情风险地区(含入境、省外)旅行史、居住史、有无接触新冠肺炎感染的确诊病例,做好登记上报,并全力动员在疫情风险地区的员工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工。  3.考勤登记。实行企业全封闭式管理,对单位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  4.异常处理。在企业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健康码且做好登记,并要求佩戴口罩。必须建立企业员工自测体温增高、达37.3℃以上(或在37℃上下浮动),或有异常症状报备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疑似病例者不得入企,嘱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一旦企业发现有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按防控预案进行处理。  5.卫生消毒。加强企业重点区域管理,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对工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区域经常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及时做好工作现场、生活区的垃圾处置、污水处理。  6.聚焦疏散。企业食堂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避免人员聚集,在人员较多的场所有明显的“一米线”标记。  7.防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循环广播等途径,面向企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8.责任追究。要履行个人报告制度,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0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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