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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借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行为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8-26 13:19 标签: 假借 慈善 名义 骗取 财产 行为 处理

根据《慈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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