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偷卖夫妻共同房产,不需要负刑事法律责任,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一方私自处置夫妻共有房产造成损失,对方可以起诉私自处置住房的当事人追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