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下列事项:
1.贷款不到,合同作废,返还订金。
2.递件时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时扣除应扣费用后再交付。
3.卖家在交房之前把户口迁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一。
4.房款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5.递件完毕交中介费25%,过户完毕交中介费25%,交房完毕交剩下的50%中介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