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小区禁止外地租户返回租住地的,可以要求减免租金。
因新冠病毒疫情致使租户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而产生的损失,从公平原则讲不应由租户一方承担;
建议由双方协商损失分担及后续租赁合同履行事宜。法律上,新冠病毒疫情虽然可以构成不可抗力;
但涉及具体的举证与认定相对比较复杂,建议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