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提前上班的要求,对于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障。因此,员工可以拒绝企业的提前复工要求。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规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
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余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