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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

劳动工伤 2024-09-21 10:42 标签: 加班 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加班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但以下情形的加班不受太多限制: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李伯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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