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强奸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刑事辩护 2020-08-16 09:02 标签: 强奸 情节 认定

强奸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