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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股票以什么记名

公司法务 2020-08-19 16:14 标签: 法人股 股票 记名

法人股股票,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现有的法人股流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协议转让、拍卖、质押和回购。由于缺乏更广泛的投资者参与,法人股的流通受到制约,更无法通过股票市场的交易来体现其真正的价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28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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