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的案情而定,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