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积极效果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积极效果:
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
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