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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登记保存期限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6 13:55 标签: 先行 登记 保存 期限

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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